嘉定区政协关于开展评选2016年度优秀区政协委员街镇活动小组的通知
嘉定区政协关于开展评选2016年度优秀区政协委员街镇活动小组的通知
各区政协委员街镇活动小组:
为了促进区政协委员街镇活动小组履职活动有效开展,根据区委《关于本区各街镇设立区政协委员活动小组及开展履职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区政协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评选2016年度优秀区政协委员街镇活动小组活动。
一、评选内容
1、履职活动实施方案制定情况。要求方案详细,有制度、有计划,有政协委员活动室。
2、开展协商议政活动次数。全年开展议政活动不少于3次。
3、委员出席率。每次活动委员出席率应达60%以上。
4、社情民意信息报送及录用情况。按报送的社情民意信息数量和质量进行评分。
5、特色活动。要求开展的活动有创造性、效果明显,并与各街镇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6、活动信息、委员履职统计报送情况。活动信息和委员履职统计报送要求及时、准确、全面。
7、列席镇人代会(街道社区代表会)情况。每年两次,委员出席率达到60%以上。
8、其他工作。将区政协委员街镇活动小组活动经费列入街镇财政预算;按要求参加区政协委员街镇活动小组工作例会,做好阶段小结、年终总结,并完成区政协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评选方法
1、材料上报。区政协委员各街镇活动小组根据评选内容,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到专委办。
2、综合评分。由区政协专委办根据评选内容,对区政协委员各街镇活动小组2016年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3、会议审议。根据各区政协委员街镇活动小组得分情况,由区政协主席会议审议决定2016年度优秀区政协委员街镇活动小组名单。
4、通报表彰。根据区政协主席会议审议结果,对获得2016年度优秀区政协委员街镇活动小组进行通报表彰。
嘉定区政协办公室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