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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

关于加强我区流通环节重点企业 食品安全监管的几点建议

发布时间:2016-11-29 来源:上海嘉定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不仅是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也是保证一个地区和谐稳定发展的重大民生问题,而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以及大型超市的食品安全问题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为此,区政协文体医卫委员会围绕“加强我区流通环节重点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以下意见和建议,供有关方面参考。

一、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7月,嘉定区共有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单位7244家,其中,集贸市场65家、食品专业市场2家、大型超市21家、商贸企业3253家、乳制品经营564家、其他一般食品店3339家。食品专业市场、集贸市场和大型超市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是食品流通环节的重点单位,也是我们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

对全区食品专业市场、集贸市场和大型超市分布情况进行统计(见表1)。可以看出,12个街镇中,真新街道有2个专业食品批发市场,分别是江桥蔬菜批发市场和茶叶批发市场,江桥蔬菜批发市场为全区乃至整个上海提供70%蔬菜批发;而江桥镇、嘉定新城(马陆镇)以及安亭镇的集贸市场数量分列全区前三位;大型超市则主要分布在江桥镇、安亭镇、南翔镇、嘉定新城(马陆镇)、嘉定镇街道、新成路街道、真新街道等街镇。

表1:嘉定区各类市场、大型超市分布情况

           户数

街镇

 

   总数

 

食品专业市场

 

集贸市场

 

大型超市

安亭镇

10

0

7

3

南翔镇

9

0

6

3

江桥镇

15

0

11

4

嘉定新城(马陆镇)

13

0

10

3

徐行镇

2

0

2

0

华亭镇

3

0

3

0

外冈镇

5

0

5

0

嘉定镇街道

7

0

5

2

新成路街道

5

0

3

2

真新街道

9

2

5

2

工业区

5

0

4

1

菊园新区

5

0

4

1

总数

88

2

65

21

(二)监管工作情况

一是监管人员情况。目前,区市场监管局共有在编人员468名,基层市场所一线监督员270名,同时承担着原工商、原食药监、原质监局以及物价所所承担的监管职责。对食品专业市场、集贸市场以及大型超市等重点食品流通企业实行网格化监管模式,由专人负责监管。

二是监管工作情况。区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规定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订的食品流通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SOP)的要求,对各类食品流通企业根据信用等级及企业类型认真落实全项检查、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分类监管频次见表2)。

表2:嘉定区食品流通经营主体分类监管频次表

行业风险

信用等级

高                        低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A级

1次/月

1次/季度

1次/半年

1次/年

B级

1次/半月

1次/月

1次/季度

1次/半年

C级

1次/周

1次/半月

1次/月

1次/季度

D级

依法吊销或撤销许可证

2016年上半年,全区完成食品流通单位监管6238户次,与去年相比有大幅度的提高,查实问题单位21户次,立案处罚13件,罚款金额33.97万元,处罚案由集中在销售过期食品和经抽检不合格食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从我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大型超市食品安全状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疏漏

一是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市场方注重经济效益,但忽视了食品安全管理,在管理上存在疏漏。随着食品流通许可证换证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规定实施,有些市场的流通许可证已过期而未申请换证、有些存在超范围经营,究其原因则是没有树立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从而没有真正能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索证索票管理不规范。目前,集贸市场对蔬菜、肉类等产品开展索证索票,但由于蔬菜品种较多,存在着记录不全的现象,而肉类则存在几个摊位合用1张进货单的情况;大型超市索证索票的问题主要存在于“出租柜台”,超市方没有加强对这些人员的管理,导致索证索票制度不规范,无法保证落实,特别是超市自制食品的食品添加剂进货和使用台账,普遍存在台账建立不及时、不完整,在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时不到位,缺乏持续性。今年起,区市场监管局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对市场的信息追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确保列入追溯管理品种目录的相关食品经营企业底数清晰、企业追溯信息上传到位。目前,嘉定区流通环节需要落实追溯平台的约有215家,已落实114家(53.0%),刚刚超过半数,还需要进一步监督和推进。

三是食品安全检测流于形式。目前,全区大多数的超市卖场、集贸市场都建立了自有食品快检实验室,并对市售的蔬菜、水发产品、米面制品、肉及肉制品等产品开展快速检测。但尚不能做到坚持每天检测,并覆盖所有品种,检测台账记录应付了事,不能通过检测真正发现问题,没有真正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食品安全监管有待强化

一是监管力量薄弱。目前,我区食品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单位共有7244家,分布于全区各个街镇,面广量大。从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力量来看,仍然显得不足。从风险防控角度来看,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大型超市是风险较高的企业,应重点抓好,而目前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的能力与实际需求有差异,有待加强。

二是新型监管不力。食品流通环节在上述风险较高的企业之外,近期又出现了新型的经营方式——网络销售,且有越演越烈的趋势。对于网络监管,我们仍然存在经营主体混淆,监管手段匮乏等主要问题。对于第三方网络平台的管理也需进一步规范完善。

(三)市民食品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目前,市民的食品安全消费意识仍然不高,较为缺乏健康消费、安全消费等方面的意识和常识,购买食品时重视价格因素而忽视食品安全因素。许多市民明知小作坊、小摊贩的食品质量无保证,但仍贪方便、图便宜而光顾他们。市民食品安全群防群治的意识还比较薄弱,有待提高。

三、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对策建议,以供参考和借鉴。

(一)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企业必须首先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把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真正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同时,建议企业要完善自身的管理机制,加强人员培训,有效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登记、食品销毁等制度,主动向公众公示其检测结果,切实提高企业自律管理水平。

二是落实企业自检工作。近期,我们对市民进行了问卷调查,从问卷调查的结果来看,有65%的受访者认为要对肉类进行快检,50%的受访者认为要对豆制品进行快检,43.75%的受访者认为要对水发产品进行快检,并认为每天的快检样本量为10至20个较为适宜。建议进一步规范全区集贸市场、大型超市快速检测室建设,增配必要的检测设施设备,努力提高企业自检能力,对每天进入市场的肉类、蔬菜、水发产品等食品实行严格抽检,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对于监管部门,要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要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要依法查办,同时,建议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建立电子化远程监控系统。建议建立电子化远程监控系统,实行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大型超市等重点企业电子化台账,将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纳入电子化远程监控平台,监管部门可通过终端实时掌握其工作情况,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加强网络销售监管力度。对于食品网络销售这一热门新型经营方式,监管部门一方面要强化网络食品销售行为的行政许可,对无证销售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同时,负有监管责任的第三方平台,必须加强对入网经营者的实名登记和许可证的审查,监管部门应加大对第三方网络平台的抽检力度,强化其落实审查入网企业的意识。

(三)进一步引导社会公众参与

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和安全防范知识,宣传“食品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和原则,增加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同时,进一步引导社会公众参与,邀请市民等第三方加强对食品专业市场、集贸市场及大型超市的监管,构筑起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进我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真正确保老百姓的食品安全。

 

区政协文体医卫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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