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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工作

嘉定区消防水源建设刻不容缓

发布时间:2018-03-13 来源:上海嘉定

目前,嘉定区消防公共基础设施仍然落后于经济的发展,尤其是消防水源数量缺口巨大,补建困难重重,推进举步维艰,不能满足灭火救援的需求。

一、现有消防水源基本情况

截止2016年6月份,全区市政消火栓总数为2401只,单位消火栓3192只、居民小区消火栓1230只,消防取水码头32个。辖区内曹安公路、沪宜公路、胜辛路、霜竹路等23条主要干道存在严重缺水现象,尤其是曹安公路和沪宜公路更为突出。辖区内天然水源众多,但大部分天然水源周边被护栏、企业隔开,空间狭窄,消防车很难停靠,尤其是大功率消防车根本无法停靠。消防队不得不采用消防手台泵吸水,取水效率低下。辖区内外冈工业园区、华亭镇北部、嘉罗公路一线、马陆包装城、黄渡联星联西等缺水区域23个。这些区域的主要特点是:道路狭窄不利于消防车辆通行和停靠,市政消火栓缺失,周边天然水源较为丰富,但大部分天然水源被隔离开很难停靠取水,尤其在枯水期,消防水源更加匮乏,存在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二、消防水源建设主要问题

(一)未能按规划有效推进消防水源建设

自2011年3月至2016年6月,全区新增市政消火栓仅为685只,只完成了规划量20.57%。新建消防水源推进速度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需求,同向比较,嘉定区每平方公里内有5.17只市政消火栓;而临近的宝山区每平方公里内有18.18只市政消火栓,嘉定区每平方公里的市政消火栓覆盖率只有宝山区的28.4%。

(二)消火栓建设满足不了灭火救援的需求

经过消防支队前期排摸,我区目前共需建设6200余只市政消火栓。截止2016年6月份,全区市政消火栓总数为2401只,缺建近3800只,涉及到247条道路(路段),总长度达400余公里。

(三)消防取水码头数量存在较大缺口

我区现有消防取水码头32个,可供大功率水罐消防车辆停靠的取水码头数量较少,远不能满足灭火救援的需求。部分已建成的取水码头也存在堆放垃圾、违章停车影响消防车停靠,还有一些河流、池塘水质较差,吸水过程中容易损坏消防泵,导致水压不足或者供水中断。经过前期初步排摸,大约仍有37个村,共需要建设108个消防取水码头。厂房、仓库类单位灭火时用水需求量大,也需要天然水源作为补充。区内的主要道路如曹安公路、宝安公路、浏翔公路、翔江公路、外钱公路、宝钱公路、嘉松北路等,道路宽阔,车流量大,道路两侧单位厂房多,沿线也有很多河流。但这些道路的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都设置了隔离栏,没有消防取水码头,消防车很难停靠路边的天然水源,且路面距离天然河道的垂直距离高,抽取天然水源难度进一步加大。经过前期初步排摸,大约有28个区域市政管网供水量难以满足重大火灾扑救的需求,需要增建181个消防取水码头。

三、对灭火救援工作的影响

(一)对灭火救援现场的影响

火灾现场若缺乏可使用的消防水源或水源不足,消防救援力量只能消耗大量的有限救援力量铺设供水线路,而延误了出水灭火的时机,直接影响消防灭火救援作战效能,极易造成救援人员、被困人员的伤亡和火灾损失的增大。(如,2013年12月25日,我区星华公路2666号闵港工业园区有限公司发生火灾,因水源匮乏,消防总队不得不大量调集消防车辆到场参加救火,先后调派了嘉定、普陀、青浦3个支队32辆消防车,历时8个多小时才将大火扑灭。)

(二)对后续执勤战备工作的影响

近三年,区内实际出水火灾3322起,其中因市政消火栓缺乏,影响灭火救援的火灾数348起,造成火灾经济损失约4400余万元。因灭火救援时,抽取天然水源,因水质差,消防泵超负荷作业,导致车辆泵浦故障76辆次,手抬泵故障130台次,因维修共计302天未能担任战备,增加水带损耗共计2600余盘,各项损失累计达372万元。

此外,当消防队到场后由于水源跟不上,而造成已经压制的火势再度猛烈燃烧现场,极易引发现场群众的不满,容易诱发社会群体事件。

四、加强消防水源建设的两点建议

(一)政府要高度重视消防水源建设工作

区政府要“特事特办”,要有刮骨疗伤的勇气,以整治区域消防安全隐患的作风,划拨专项经费,专门开展消防水源的增补工作,在短时间弥补上消防水源的缺口,将这一项利国利民、功在千秋、利在万代的好事、实事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全面提升区域性防控火灾的能力。

(二)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推进消火栓建设

区政府要成立消防水源建设专办,参照《上海市消火栓管理办法》,落实消火栓的规划、建设、保养、验收和考评工作,从制度和实际工作上确保消防水源与城市建设发展同步推进,确保已经建成的消防水源时刻完整好用。

一是规划责任,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必须纳入市政发展规划,建设交通、水务、规划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在编制城市道路和供水专业系统规划时,应当对涉及市政消火栓设置的部分征询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意见。

二是经费投入,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经费应当纳入市政道路建设总经费,其维修保养经费应当纳入财政城市维护费,单位消火栓的建设和维修保养经费由所属单位负责,居民住宅区的消火栓建设经费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其维修保养经费依法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三是建设责任,市政道路按规定应当建设消火栓的,市政消火栓由建管委、水务局负责建设,单位、居民住宅区、工业(经济)开发区由建设单位按规规定配套建设消火栓;

四是监督责任,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市政消火栓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建成后予以验收,水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市政消火栓的维修保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维修保养职责,公安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市政消火栓偷盗案件。

五是考评机制,制定嘉定区的消防水源管理办法,明确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增设消火栓和已有道路增补消火栓的建设责任,并将市级道路、区级道路、镇级消防水源建设达标率和维护的完好率,纳入各级政府考评中。


提案人:民盟嘉定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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