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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意

住宅小区别墅业主乱挖乱建地下室必须杜绝

发布时间:2018-04-02 来源:上海嘉定

2015年,北京市东城区纱络胡同有一处违建被查,该违建地下室有三层,面积达700多平方米,最深处竟达10米。江南地区虽然地下水位较高,但由于近年来新型防水材料性能不断提高,所以构筑地下室也比较容易。

自从去年起本市开始大规模整治违章建筑以来,虽然地面以上违章搭建大幅减少,但乱挖乱建地下室时有发生。乱挖地下室不仅影响自身房屋及周边房屋抗震功能和结构安全的行为,还会引起邻里纠纷,造成社会不安定等后果,必须严重关注和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因此,任何单位或个人欲使用城市市区土地的地表、地上或地下空间,均应获得权利人国家的同意。购房业主是在购置商品房的同时,已确定了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设高度等规划设计条件。购房业主均须无条件遵守这些条件,且在未获得有关部门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改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各种工程建设(包括地下建设)应当符合当地的城乡规划布局并应以取得规划许可为前提,而且并没有任何例外规定。私挖乱建地下室,无疑属于工程建设行为,当然应遵守规划行政法的规定。

《物权法》规定未经审批的地下室属于违章建筑,具体来看,有独立落地面积的别墅,在不影响房屋居住、结构的情况下,业主如想新建、扩建地下室,要经过规划、城建等部门相关审批,才能进行改建地下室等行为,很多房屋设计之初没有地下层规划,为了安全起见不能改建。只有本来就是作为地下室设计但未被启用的,才能改建,除了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外,房屋结构还得重新规划设计,不能随便施工。

为此建议:

1、规划部门、住建部门应将业主挖建地下室行为纳入正常工作审批范围。对符合技术条件、征得周边邻居同意没有异议、经公示确保本身建筑及周别建筑安全可以进行审批,并进行相关程序的办理。

2、对符合上述条件及审批程序进行挖建的,则要按所在住宅评估房价补缴50%或相应的土地价款。但不予确认权属。

3、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属于违章搭建,按相关规定一律予以查处、回填、整改及罚款,不得姑息。


[黄建中 九三学社,上海嘉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嘉定新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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