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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意

建议采取措施避免儿童被锁车内发生意外

发布时间:2017-07-07 来源:上海嘉定

近日,有媒体报道广西宜州一所幼儿园校车司机在接送孩子上学时,将一名3岁男童遗忘在车内,结果孩子因高温脱水、缺氧而不幸死亡。上网检索发现,从2006年至今,我国每年都会发生数起儿童被锁在车内、造成伤害的事件,累计已有30多个儿童死亡。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家长等监护人责任心缺失,法律惩戒手段不严厉;二是汽车安全设计存在不足,缺少儿童简易报警、内部自动解锁装置;三是不重视儿童乘车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儿童自救教育不到位。惨痛事件如此之多,警示我们必须采取措施来应对。为此建议:

1、制定出台相关国家标准,要求汽车企业加强儿童安全设计。如,汽车必须配备儿童哭声自动降下车窗、自动解锁车门并报警的装置;安装醒目、卡通形象的按钮来引导儿童进行声音和灯光报警;所用汽车在熄火断电条件下还可以按喇叭;在驾驶席醒目位置贴上“儿童不得单独留在车内”等字样。

2、加强未成年人乘车安全法律保护。修改完善未成年

人保护法,增设“禁止家长等监护人将12岁以下儿童独自留在车内”等禁止性条款,并明确违法惩罚措施,以此强化监护人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避免悲剧重复上演。对因为校方的疏忽导致孩子遗忘车内死亡的行为,尤其要加强惩戒,原则上要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进行定罪。

3、加强对未成年人乘车安全知识培训。幼儿园、小学等基础教育机构和家长要对儿童进行乘车安全、预防事故教学,让儿童学会被困车内的自救方法。如,按喇叭,校车司机进行必要的上岗资格培训,宣传部门要加大儿童乘车安全的公益广告投放等。


 

(谢东升 九三学社嘉定区委主委、上海嘉加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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