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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意

建议建立和完善适应PPP项目融资需要的制度

发布时间:2017-05-22 来源:上海嘉定

当前为支持PPP项目落地,各金融机构积极开拓,创新了许多新型融资模式,一定程度满足了PPP项目融资的需要,但从长远来看,这些融资制度并不适应PPP的特点。其主要表现为:

一是多数PPP项目由于其资金规模大、回收期长,需要大量的长期资金相匹配。而作为主要融资渠道的银行贷款,融资期限相对较短、融资成本较高,对于低收益的PPP项目而言,无力申请到与项目周期相匹配的长期银行贷款,不能实现项目期限与资金期限的完全匹配。而银行贷款的期限相对有限,如果PPP项目对银行贷款的过度倚重,容易导致项目资金期限的错配,为项目运行埋下风险隐患。同时,从管理上,银行缺乏针对PPP特点的贷款管理制度。由于商业银行对PPP项目贷款模式不熟悉,尚未开发出针对PPP项目贷款的量化审批机制,项目审批普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并且银行对PPP项目贷款仍沿用抵押、担保等传统模式。此外,目前银行信用评级系统尚未针对PPP项目特点建立起相应的审查制度,从而使大多数PPP项目公司因缺乏相关财务指标只能获得较低的信用评分,进而增加了贷款获取难度。

二是信用体系不健全使融资保险及担保成本过高。当前为提升PPP项目公司获得银行项目贷款的概率,迫切需要引入第三方保险公司的融资保险或担保公司的融资担保进行增信,但由于相关信用体系的不健全,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只能通过收取高额费用来弥补其风险,导致PPP项目融资成本升高。

三是原来的投融资模式、相关政策、体制机制也都不能适应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这种新模式的需要,迫切需要建立一套与PPP模式相适应的管理与融资支持制度,推进PPP模式发展、加快PPP项目落地。为此建议:

一方面,应完善项目贷款制度,为PPP项目提供更好贷款服务。对于银行来说,发放贷款的依据与标准和传统的企业贷款是完全不同的,更多需要对项目相关所有当事人的风险进行分析,对相关合同进行审核,并且着重于项目建设风险、运营风险、现金流风险的分析评估。银监会在《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中,对于贷款人开展项目融资贷款授信审查时,只对审查项目的运营风险、政策风险、完工风险、市场风险、成本风险、原材料风险等做出了框架性的规定。为此,应进一步完善项目贷款相关规定,如关于项目投资人风险要对其财务状况有所了解,了解其事业推进能力、实际业绩以及与战略的吻合度;关于项目完工风险,要了解承建合同签约方的推进能力、实际业绩、完工的可能性、建设相关批准证书的取得、建设用地的取得等情况;关于技术风险要了解其技术能力、过往的业绩;关于原材料风险要了解价格波动风险、运输手段、供应商的信用风险、原材料量和品质的风险等。

另一方面,应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为PPP规范发展创造条件。应进一步加快相关领域改革,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相关信用信息,努力营造一个有利的政策环境。一是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降低PPP项目参与者风险。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对PPP模式中政府与社会资本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项目的评估和认证、合约的履行和合理变更、行政审批的程序、政府信用的保证及违约惩戒等重大事项以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尽可能化解社会资本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对风险的顾虑。二是要加快公共产品和服务价格改革,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定价机制。积极推进水电气等公共服务领域价格改革,科学制定项目涉及的运营收费、补贴和其他支付对价,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物价水平、运营项目的成本变化等因素适时进行价格调整,提高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和项目可融资性。

 

(仇一尘 区政协委员、中国银行上海嘉定支行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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