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河道整治中加强对文物古桥保护的建议
河道整治是功在千秋的民生大事,是现代化新型城市,尤其是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我区经过最近一段时间的努力,河道面貌和水质有了明显改善。但在整个河道整治过程中,由于有些职能部门和街道《文物保护法》意识不强,缺乏对文物的敬畏精神和法定的应有程序,工作粗糙,致使一些文物古桥本身和周边环境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有些问题后果十分严重。比如,位于工业区娄塘历史文化风貌区东侧的区文物保护点南新路石桥已被拆除。这些问题将会直接影响到我区已获得的创城成果和200天“登高”计划的实施。
为了贯彻落实韩正书记近日指出的“上海的文物绝对不能出事”的指示精神,须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为此建议:
1、各有关街镇要加强对辖区内文物古桥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制止,并向区有关部门及时报告;
2、区水务局在河道整治过程中,碰到文物古桥,尤其是石板平桥,应严格按照《文物法》有关要求的程序和规定推进;
3、区文广局应对文物古桥的修缮、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有关工程方案及时组织专家评审,并指导配合工程推进;加强与水务和各相关街镇的沟通协调;向区府办提供全区文物古桥的详细名录;
4、嘉定工业区应在区文广局的指导下,立即组织有文物古建资质的工程队,对已拆除的南新路石桥进行复原;
5、因此事比较敏感,故建议区府办以电话形式告知各相关街道和水务局,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王漪 区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