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电信诈骗
发布时间:2017-01-20 来源:上海嘉定
在防范电信诈骗方面,虽然采取了一定措施,如采用实名制登记制度、电信运营商先期赔付制度等等。但笔者认为,要同时制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电信诈骗的打击力度。为此建议:
1、建立完善实名登记制度。其身份信息需经公安部门核查,方可购买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服务。
2、发生电信诈骗嫌疑的号码,经公安部门确认,可通知电信运营商予以停机,同时对同一登记人的所有号码也予以停机。登记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比如十天)不向公安部门说明或自首,则将该登记人列入电信黑名单,不能再办理任何电信业务。
3、将电信黑名单上所列人员向政府相关部门,如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等部门通报,警惕这些人员的行为动向。
(黄建中 九三会员,嘉定新城发展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