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陆镇政府后面的小广场(靠近嘉戬支路)上,每晚7点至8点半均有广场舞,声音非常响,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及孩子读书,与嘉定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要求极不相符。经多次反映到居委及公安,均无改善。
建议:
1、公安是主管部门,要按照上海市噪音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督促居民执行。
2、居委要教育居民,并派志愿者在现场劝导、引导。
小小广场舞的管理难度,考验各部门对社会治理的责任心。希望能用法律保障周边老百姓宁静的生活环境。
2015年2月14日